梁学军律师简介
我是梁学军,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从2001年开始,我踏上了律师这条职业道路,至今已经帮助了上万名当事人解决了他们的法律问题。每当我看到他们因为得到帮助而露出的感激笑容,我就知道,我选择的这条路是走对了。
回顾这二十多年的职业生涯,我服务过的行业真是数不胜数,从政府部门到投资领域,都有我奋斗的身影。但要说我最拿手的,还得是货款呆帐、贷款不良资产处置这类经济和债务纠纷。这些案件往往错综复杂,需要律师有敏锐的洞察力和丰富的实战经验,而我,正是凭借这些,成功为无数当事人挽回了损失。
让我印象深刻的案例太多了,每个都有它独特的故事和背后的努力。就比如那次在河北省某地代理的借款合同纠纷案,标的额高达1000万余元。那可真是一场硬仗啊,案件从一审打到二审,过程跌宕起伏。但经过我的不懈努力,二审法院最终撤销了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及利息的全部诉讼请求。而且,一二审的诉讼费全部由原告承担,这无疑是为我的当事人免除了1000万余元的经济损失,那种胜利的喜悦,真是无法用言语来形容。
还有那次我代理的套路贷案件,也是惊心动魄啊。在涉案房屋被设置抵押的情况下,我顶住压力,通过一系列的调查取证和法庭辩论,最终法院认定第三人取得房屋为恶意,不构成善意取得。这意味着,我成功为我的当事人追回了价值几百万元的房产,那种成就感,真的是溢于言表。
当然,除了这些大案子,我还代理过许多影视投资合同纠纷等案件。每一个案件,无论大小,我都倾注了全部的心血和努力。就比如那次影视投资合同纠纷案,在投资合同约定为投资款项的情况下,我全力以赴,最终法院认定解除涉案投资合同,判决被告某公司返还我的当事人投资款。那一刻,当我看到我的当事人因为挽回了200万余元的经济损失而露出的笑容,我深深地感到,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
除了专业的法律服务外,我还积极投身于公益法律活动。我多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帮助那些弱势群体申张正义、仪义维权。每当我看到他们因为得到帮助而重新找回生活的勇气和希望,我就感到无比的欣慰和自豪。也因为我在公益法律服务方面的突出贡献,2002年某市司法行政机关还授予了我“人民满意的法律援助工作者”的称号。
作为一名律师,我始终坚持事实证据法律上穷尽的原则,绝不放过任何为当事人争取权益的机会。这是我的执业理念,也是我一直以来坚守的初心和使命。我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会继续以专业的素养和热情的态度,为更多的人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