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家保律师简介
作为一名在法律领域深耕多年的专业人士,我有幸成为江西五云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同时也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一员,以及吉安仲裁委员会的首届仲裁员。我的职业生涯始于法学学士的学位获取,这段学术旅程在南昌大学完成,为我日后的法律实践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此之前,我还曾是一名法官,以及政府公务员,这些丰富的角色转换不仅锤炼了我的专业技能,更让我对法律的公平正义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在法院工作的那段时光,是我职业生涯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从基层法庭起步,逐步在刑事、民商事审判庭中历练,担任过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乃至庭长的职务。这段经历让我熟练掌握了各项审判业务技能,也让我有机会在实践中不断学习和成长。我深知,法律不仅是书本上的条文,更是需要在实际操作中不断理解和应用的智慧。因此,我在审判之余,还积极参与学习调研,担任过《人民法院报》、《江西法制报》以及《信息调研》的特约记者,我的论文《建议增设欠债罪》、《郭某能否取得该财物的所有权》等,在江西省及吉安市的审判理论研讨会上屡获殊荣,这些成就不仅提升了我的综合素质,也为我日后的法律实践提供了宝贵的理论支持。
1999年至2000年间,我选择了停薪留职,加入了打工潮,这段经历对我来说是一次全新的挑战。我在福建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所属律师事务所学习考察,这段经历极大地拓宽了我的视野,让我对法律服务有了更深入的认识。随后,我在福建华威集团、明珠集团担任法律顾问室主任,这段企业法律服务的经历让我熟练掌握了公司运作及法律服务流程,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2001年,我回到政府工作,担任芙蓉镇党委委员,分管党委宣传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这段时间里,我处理了大量民事纠纷和突发性群体事件,这些经历让我对社会各阶层,尤其是农村社会现状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我创建的“道德法庭”处理社会矛盾的做法,不仅得到了当地群众的认可,还荣获了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颁发的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特色奖。我的论文《如何处理群体性事件探讨》等也在市、县政法工作理论研讨会上获奖,多次获得市、县宣传工作及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荣誉。
2006年起,我担任司法局副局长五年,分管律师、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兼任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职务。在这段期间,我办理了大量的法律援助案件,为贫困弱势群体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我的案件,如万安县法律援助中心的《三次赴桂为索赔》、《刘某非法传销受害赔偿案》、《邝某人身损害赔偿案》、《郭某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等,多次在国家、省、市级报刊、电视、网站等媒体报道,社会反响良好,并获得了全省《法律援助百优精品案例》、全市《法律援助十大精品案例》奖。
2010年,我正式加入江西五云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律师。在这里,我带领全体律师团队,开拓思路,奋发进取,使律师事务所的整体面貌焕然一新,办公条件得到改善,管理工作也上了新的台阶。我的业务论文在省市律师行业中多次获奖,这些都是对我个人及团队努力的肯定。为了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我还参加了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习,进一步开拓了视野,提升了专业素养。
回顾我的职业生涯,我深感法律工作既是一份责任,也是一份使命。我将继续秉持正直、刚正不阿的职业操守,勤勉执业,热心奉献,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我相信,只要我们不断努力,就一定能够服务社会,追求完美,再创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