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臻颢律师简介
我叫胡臻颢,是一名律师。我自学取得了法学专科和本科的毕业证,这对我来说不仅仅是一张证书,更是我对法律专业深入钻研和理解的证明。2004年,我参加了国家司法考试,取得了351分的成绩,而到了2009年,我再次挑战,并以412分的高分通过。
2005年5月,我开始了我的律师生涯。我专职从事这份工作,全身心地投入到了每一份案件中。我的努力得到了肯定,2009年1月,我被盐池县司法局评为“2008年度司法行政工作中先进个人”,这是对我工作的极大鼓舞。
到了2010年11月,我设立了宁夏恩知律师事务所,并担任该所的负责人。我深感责任重大,但我愿意承担起这份重任,为更多的人提供法律服务。2011年6月,我更是被宁夏司法厅评为“千名律师进万家企业活动先进个人”,这是对我公益活动的高度认可。
自从2010年开始,我坚持每年向盐池县高级中学、第一中学、第三中学、第五中学的学生,以及农民工朋友们讲授普法课,至今已经累计讲授了20多节。我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在自我提升方面,我也从未停止脚步。2012年4月,我参加了全国第五期公益律师培训,这次培训让我更加坚定了自己从事公益律师工作的决心。同年11月,我又参加了全国县域律师事务所主任培训,这次培训更是让我收获满满,对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和运营有了更深的理解。
我始终坚守自己的承诺:“凡符合法律援助的免费代理;凡未成年人维权的免费代理;凡农民工讨薪、工伤的免费代理;凡老、弱、病、残、困没钱维权的免费代理。每周二上午周四下午免费咨询”。这是我作为一名律师,对社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自我执业以来,我平均每年办理各种刑事与民商事案件40余件,法律援助案件20余件。我成为了盐池县代理各种案件最多的律师,这份成绩让我感到非常自豪。更让我欣慰的是,我得到了广大人民的喜爱和信赖,他们遇到困难时,会第一时间找到我,寻求法律的帮助。
尽管与其他成功律师相比,我的年收入可能微不足道,但我始终坚信,做律师自己干得相当成功。我深知,金钱并不是衡量成功的唯一标准,能够帮助到更多的人,得到他们的认可和感激,才是我最大的成功。
《法制日报》曾对我进行过报道,称我为“做公益不赚钱也成功”的律师。我对此深感荣幸,也更加坚定了我继续从事公益律师工作的决心。我将继续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社会做出更多的贡献,让更多的人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