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丽芳律师简介
我叫郑丽芳,是山东青岛的一名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也是草原狼刑事辩护团队的核心成员。我有幸师从著名毒品犯罪辩护律师草原狼王曹春风律师,从2012年开始,我就跟随曹律师学习毒品犯罪辩护的技能,不断锤炼自己的专业素养。
近年来,我专注于毒品犯罪辩护和诈骗罪辩护领域,尤其是代理过多起新型毒品犯罪案件。这些案件涉及各种新型毒品,如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液(俗称的止咳水)、三唑仑、地佐辛、泰勒宁、复方地芬诺酯片等,还有如阿德拉类毒品、上头电子烟、γ-羟基丁酸等。这些案件的当事人多为医生、医师群体,我为他们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成功为他们进行了辩护。
不仅是在青岛,我的工作还涉及全国各地,无论是毒品犯罪案件还是诈骗罪案件,我都倾尽全力进行辩护。我的专注领域也包括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无罪辩护和缓刑辩护。在每一个案件中,我都致力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为他们争取最好的结果。
让我分享一些近年来我亲办的成功刑事案件吧(为保护当事人隐私,以下名字均为化名):
在毒品犯罪案件辩护方面,我曾代理过山东淄博的余某某涉嫌贩卖毒品一案。余某某被控贩卖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液,经过我的无罪辩护,一审他获得了减轻处罚。更在二审时,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将案件发回重审,这是对我辩护工作的极大肯定。
在诈骗罪辩护方面,我代理过黑龙江省的郭xx涉嫌诈骗罪一案。该案涉案金额上亿,经过我的不懈努力,检察院阶段将罪名变更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而在法院审判阶段,罪名又变更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最终,原本可能面临的十年至无期徒刑被大幅减轻,郭xx只被判了一年四个月。
在其他类刑事案件中,我也有过多次成功的辩护经历。例如,我代理过山东济宁的王某涉嫌抢劫罪一案。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以抢劫罪立案侦查,并查明抢劫次数为三次,根据法律规定,刑期将在十年以上。然而,经过我的精心辩护,最终检察院将罪名改为寻衅滋事罪,刑期也降为一年左右。
每一次的成功辩护,背后都包含了我对法律的深刻理解、对案件的细致分析以及对当事人权益的坚定维护。我深知,作为一名刑事辩护律师,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将继续秉承专业精神,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努力让正义在每一个案件中得到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