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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潭良律师擅长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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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书:14101201911142884
律所: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绿地双子塔南塔55楼

律师信息

  • 职位:主办律师
  • 公司: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书:14101201911142884
  • 从业时间:2018 年
  • 业务范围:河南、郑州
  • 毕业学校:河南警察学院
  • 学位:本科
  • 专业:法学
  • 家乡:河南 南阳

魏潭良律师简介

作为一名在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执业的律师,我,魏潭良,自执业以来,便将全部的热情与专业技能倾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在这个充满挑战与变数的领域里,我深知每一场辩护都关乎着当事人的命运与自由,因此,我总是全力以赴,力求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为当事人争取到最佳的结果。

回顾过往的执业经历,我深感荣幸能够参与并成功处理多起具有影响力的刑事案件,其中不乏为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决定或缓刑判决的案例。这些成就不仅是对我个人专业能力的认可,更是对我坚持正义、不懈努力的最好证明。

记得在何某故意伤害案中,通过细致的案情分析与有力的辩护策略,我成功说服了检察机关,最终案件以酌定不起诉的方式结案,为何某避免了刑事追诉的风险。同样,在朱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中,我也是通过深入调查与精心准备,再次赢得了酌定不起诉的结果,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宋某诈骗案中,面对检察院提出的三年至三年半的量刑建议,我在法院阶段介入,通过细致的证据梳理与法律分析,成功改变了罪名为合同诈骗罪,并最终帮助宋某获得了仅六个月有期徒刑的判决,大大减轻了其法律责任。类似地,在赵某诈骗案中,面对高达100余万元的诈骗金额和检察院十年以上量刑的建议,我通过深入的辩护工作,成功将罪名变更为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最终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实现了罪责的显著减轻。

在蔡某诈骗案中,我更是在侦查阶段就积极介入,提交详尽的法律意见,最终促使公安机关决定撤案,有效避免了蔡某遭受不必要的刑事追究。同样,在柴某协助组织卖淫案中,我于审查逮捕阶段提出无罪不批捕的法律意见,经过不懈努力,检察院最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不批准逮捕,案件随后也被公安机关撤销。

此外,我还成功处理了多起涉及缓刑的案件,如刘某诈骗案,通过多次与受害人沟通并取得谅解,以及与检察院、法院的积极协商,最终帮助刘某获得了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的判决。在郁某、张某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以及霍某的诈骗案中,我也都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缓刑的判决结果。

在杜某组织卖淫案中,我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通过有效的辩护策略,成功将罪名变更为协助组织卖淫罪,使得杜某的刑期最终确定为一年。而在冯某协助组织卖淫案中,面对检察院三年量刑的建议,我通过详尽的辩护,最终法院判处冯某一年八个月有期徒刑,实现了刑期的显著缩减。

范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冯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魏某寻衅滋事罪等案件,也都是我职业生涯中值得铭记的胜利。在每一场辩护中,我都力求精准把握法律的精神,以扎实的法律功底和敏锐的洞察力,为当事人构筑起坚实的法律防线。

总之,作为一名刑事辩护律师,我深知肩上的责任重大。每一次胜利不仅是对我个人能力的肯定,更是对法治精神的坚守与弘扬。我将继续在这条道路上坚定前行,用我的专业知识与不懈努力,为更多需要帮助的人带去希望与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