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青山律师简介
作为一名深耕法律领域多年的专业刑事辩护律师,我深感肩上的责任重大而光荣。作为律所管委会的主任及高级合伙人,我不仅在法律实务中精益求精,更在多个社会职务中积极发声,力求为推动法治社会的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我是政协委员,同时也是温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的副主任,浙江省律协刑事委员会的成员,以及中国民主促进会的一员,担任着温州民进文化工作委员会的副主任等多重社会角色。此外,我还是鹿城区检察院的特约人员、鹿城区党外人士智库的成员、鹿城区委党外特约信息员,以及鹿城区网络文化协会与网联会的副会长,温州市网联会的理事,温州市龙湾区政府法律专家库的成员,这些身份让我得以从更广阔的视角去理解和参与社会法治建设。
在我的职业生涯中,荣获了“参政议政先进个人”与“鹿城区诚信执业先进个人”的称号,这些荣誉不仅是对我过去努力的认可,更是激励我继续前行的动力。在2014年的刑事辩护高峰会上,我有幸被评为“优秀刑事辩护律师”,这不仅是对我个人能力的肯定,也是对我所秉持的正义与公正理念的赞扬。目前,我在北京中银(温州)律师事务所继续我的法律事业,用专业与热情守护着每一个需要帮助的灵魂。
除了日常的法律服务工作,我还积极参与各类公益活动,担任温州草根新闻、703804网、桥头菇溪论坛等自媒体的法律顾问,以及法律在线、华律网、金牌律师网、天平法律网、温州晚报、温州都市报等多家媒体的法律嘉宾,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解答公众疑惑,努力让法律的光芒照亮每一个角落。
回顾这些年办理的案件,每一起都让我深刻体会到法律的力量与人性的复杂。在部分撤案、不起诉、免于起诉的案例中,我记忆犹新的是罗某抢劫罪一案。罗某及其两名同案犯最初均供述参与了抢劫,但在我的介入下,罗某揭示了真相——他并未在案发时出现在现场,之前的供述是受到侦查机关不当行为的影响。经过不懈努力,我找到了四名关键证人,证明了罗某的无辜,最终检察院因证据存疑,对罗某免予起诉,他在被羁押半年后重获自由。
又如林某滥用职权罪的上诉案,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二审时林某家属找到了我。通过对案卷的深入研究,我发现一审法院的判决存在事实认定错误,并据此提出了详尽的辩护意见,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我的观点,对林某免于刑事处罚,他在被关押八个月后得以释放,重返工作岗位。
在重罪判缓刑或被妥协的案例中,张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一案尤为棘手。面对被告人不认罪、未赔偿死者家属且未获得谅解的艰难局面,经过一审、二审的不懈努力,我们最终为张某争取到了缓刑,这无疑是法律与人道精神的一次胜利。
还有吴某贪污罪一案,开庭首日控方建议量刑5-6年,而我坚持认为吴某的行为不构成贪污罪。次日,吴某即被取保候审,直至案件结束都未再被羁押,这一转变不仅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也彰显了辩护律师的价值所在。
当然,并非所有的辩护都能如愿以偿,比如李某盗窃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毛某损害商业信誉罪等案件中,尽管我提出了无罪辩护意见,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些意见并未被完全采纳。但即便如此,通过我们的努力,这些被告人的刑罚得到了减轻,或是获得了缓刑,这同样是对正义的一种坚守。
每一次站在法庭上,我都深知自己代表的是法律的尊严与正义的力量。我将继续秉持初心,用专业知识与满腔热忱,为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撑起一片法律的蓝天,让公正的阳光照亮每一个黑暗的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