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常永律师简介
作为一名在法学领域深耕多年的从业者,我怀揣着对法律的无限热忱与敬畏,走过了从四川大学法学硕士到执业律师,再到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业务主任的职业道路。在这段旅程中,我还曾是一名高校教师,将法律的智慧与光芒传递给未来的法律人。如今,作为中国法学会会员,我有幸在刑事辩护高峰论坛上被授予“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的称号,这是对我专业能力的认可,也是我不断前行的动力。此外,我还担任天津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的委员,并荣获“律政先锋”优秀演说奖,同时,我也是天津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学院的校外实践导师,以及天津市南开区中学的法治副校长,这些角色让我得以在不同平台上传播法治精神,培养年轻一代的法律意识。
在我的职业生涯中,我接触并办理了众多复杂且影响深远的刑事案件,涵盖了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暴力犯罪及毒品犯罪等多个领域。这些案件中有公安部督办的组织、领导传销大案,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大案,还有涉及前全国政协副主席的受贿系列案,以及公安部“猎狐行动”中的抓捕大案,更有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扫黑除恶”案件。近年来,我更是将精力聚焦于那些复杂、疑难的刑事辩护案件,力求在每一个细节中寻找正义的光芒。
让我深感自豪的是,通过不懈努力,我成功为多位当事人争取到了公正的裁决。比如,在一起诈骗案中,面对数额特别巨大的指控,经过我一年多的无罪辩护,一、二审法院均判决无罪;在另一起敲诈勒索案中,当事人被批捕羁押两年多,经历了五次庭审,通过无罪辩护,庭审直播点击量累计达到一千万次,最终检方撤诉并释放了当事人;还有故意伤害案,经过五次审理,二审改判无罪,当事人还获得了国家赔偿。类似的成功案例不胜枚举,包括为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的诈骗案当事人争取到检方不起诉,为骗取贷款案、受贿案、强奸案、故意伤害案等多起案件成功进行无罪辩护,以及在妨害作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通过精心准备,最终不予起诉并撤案。
在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时,我更是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和敏锐的洞察力,成功为当事人辩护无罪,指控事实大幅减少,甚至在审查起诉阶段就摘掉了“黑社会”的标签,在法庭审理阶段也让“非法经营罪”的指控不成立。对于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我成功辩护“聚众斗殴罪(持械)”罪名不成立,为挪用资金案当事人辩护罪名不成立,在妨害公务案中,面对暴力袭警的指控,我坚持无罪辩护,二审改判免予刑事处罚。此外,我还成功办理了二十余起撤案、免予刑事处罚、宣告缓刑的案件,以及百余起罪轻辩护案件。
除了实践中的成功,我也在学术领域留下了自己的足迹。《民国基层社会纠纷及其裁断》作为合著,由我参与撰写并由四川大学出版社出版,这是“211”工程重点学术项目的一部分。我还接受了《中国大律师经典案例》的专访,主题为《李常永:让无罪者免受制裁》,由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在《对话律师:中国优秀律师访谈录》中,我的专访主题《平民大状,法治情怀》被中国商务出版社出版。我的无罪辩护研究文章被“金牙大状丛书”之《辩护艺术:无罪辩护在中国》收录,多篇文章也在《中国律师》、《天津日报》、《河南法制报》、《民事审判参考》、《刑事实务》、《为你辩护网》、《金牙大状》等权威媒体上发表或转载。
我的办案足迹遍布全国多个省市,从天津的各个区县,到河北、山东、山西、陕西、辽宁、广东、福建、内蒙古、湖南、浙江、江苏等地,我都留下了为正义而战的足迹。每一次的奔波,都是为了寻求法律的公正,为了守护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在这条充满挑战与希望的道路上,我将继续前行,用专业与热情,点亮法治的光芒,让每一个案件都成为正义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