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全富律师简介
我叫栾全富,是一名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在我多年的执业生涯中,我积累了丰富的毒品案件辩护经验,形成了踏实细腻、睿智稳健的办案风格。身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的志愿者、昆明刑辩委员会委员以及云南妇女儿童维权团体委员,我始终坚守法治精神,全力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
我一直非常敬佩“中国律师界的良心”张思之先生,他一身胆气,从不畏惧权势,只向真理低头。我也深受“十佳刑事辩护律师”翟建的影响,坚信只有具备卓越信誉和精湛业务水准,才能在当前改革开放的潮流中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成为了我的执业理念。我深知,刑事辩护事关人之生死、自由,每一分希望都值得我们万分付出。
回顾我的职业生涯,我承办了多起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2008年2月,我参与了一起公安厅厅长批示侦破的案件,那是一起10名少女遭强迫拍下裸照并被逼卖淫的案子。我为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全力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在成功办结此案后,我受邀参加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的会议,并成为了该组织的志愿者。
2009年,我陆续接手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其中,罗某等五人涉嫌运输毒品净重11.95千克的案件令我印象深刻。经过努力,最终因证据不足,罗某被释放。同年10月,我临危受命接受了陈某涉嫌入室抢劫案的二审代理。在二审中,我成功撤销了一审判决,最终西山区人民检察院撤销起诉,陈某无罪释放。而在另一起未成年人阮某涉嫌持刀抢劫的案件中,我也在二审中成功改判,使阮某适用缓刑,重获自由。
每一场胜利都离不开背后的艰辛付出。在缅甸籍岩某等六人涉嫌贩卖毒品的案件中,我发现了证据存在的疑点并据理力争,最终法院留有余地判决,保全了当事人的生命。而在云南金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件中,我受王某委托介入此案,成功为其争取了无罪辩护。
在蒋家田黑社会案中,我为张某辩护,力争为其减轻处理。而在王某涉嫌贩卖毒品的案件中,我经阅卷、调查取证后发现检察机关定性错误,最终法院采信了我的辩护意见,依法判决其非法持有毒品罪,从而改变了原定的贩卖毒品罪。
多年来,我始终坚守在刑辩一线。从2011年的云南致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到2012年的黄某涉嫌诈骗案,再到后来的数十起案件,我都倾注了全部的心血。在认真辩护和良好辩护策略的指导下,许多案件最终达到了不批捕释放、判处缓刑释放的良好结果。
值得一提的是,在援助东川一名因家庭暴力杀害丈夫的妇女案件中,我成功为其争取到了8年有期徒刑的判决。而在为无辜冤案钟先爽上诉的漫长过程中,我也从未放弃过努力。目前,该案已发回重审,有望为钟先爽带来释放的曙光。
在刑辩路上,我始终牢记自己的使命:“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每一分希望都值得我万分付出。我会继续努力,让法律之光照亮更多人的前行之路。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