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华律师简介
自我踏入法律的大门,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的那天起,我就深知肩上的责任重大。我叫张华,目前在湖北震邦华广律师事务所担任副主任一职,同时我也是这里的工会主席,以及恩施州外出务工人员法援工作站的主任。法学本科的学术背景,为我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而自1995年起,我便投身于法律服务行业,至今已走过了29个春秋。
在这漫长的岁月里,我始终秉持着“敬业、精业、坦诚、忠诚”的法律服务理念,这不仅是我的职业信条,更是我对每一位当事人的承诺。我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办案能力,力求为每一位寻求帮助的当事人提供最优质、最高效的法律服务。
我的工作足迹遍布全国大部分省、市,尤其是在劳动维权领域,我更是倾注了大量的心血。无论是面对复杂的合同纠纷,还是棘手的债务问题,甚至是涉及人身权益的劳动、婚姻、公司纠纷,我都能够凭借丰富的实务经验和深厚的法学理论,为当事人找到最合适的解决方案。此外,我还担任了多家行政、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为他们提供全面的法律支持和风险防控建议。
回顾过去,我有幸参与并成功办理了许多具有影响力的案件,这些经历不仅让我更加深刻地理解了法律的力量,也让我更加坚定了为弱势群体发声的信念。
记得在胡某诉某民族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中,我作为原告的代理人,面对一审、二审接连被驳回的困境,我并未放弃,而是坚持不懈地寻求再审的机会。最终,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裁定下,案件得以提审,并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为胡某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
还有湖北省荆州市某电器厂的瞿某工伤事故赔偿案,我帮助申请人从申请工伤认定,到伤残鉴定、复核,再到劳动仲裁,每一步都走得异常艰难,但正是这份坚持,让我历时两年,最终成功维护了瞿某的合法权益。
在浙江省瑞安市,我代理了黄某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案。这个案件取证困难重重,但我从未退缩,通过一审、二审的艰苦努力,最终为黄某这位农民工赢得了正义。同样是在浙江省,我还代理了李某在安徽省宁国某砂石料厂的雇员受害赔偿案,通过非诉讼和解的方式,为李某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
在广东省河源市,我代理了刘某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案,从起诉到申请强制执行,每一步都走得坚定而有力,最终将全部赔偿款追索到位,为刘某及其家人带来了希望。
此外,我还参与了山东省淄博市某酒店职员胡某受害案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及河北省灵寿县某矿厂雇工瞿某煤气中毒死亡案的索赔工作,通过和解的方式,为受害者及其家属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和尊重。
每一次的成功,都是对我法律素养和办案能力的肯定,但更让我感到欣慰的是,我能够为那些身处困境中的人带去一丝光明和希望。在未来的日子里,我将继续坚守我的法律信仰,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专业的态度,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让法律的光芒照亮每一个黑暗的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