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少彬律师简介
我叫杨少彬,是山东众成清泰(聊城)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也是这里的合伙人。在聊城,我有幸被大家誉为优秀律师,这不仅是对我专业能力的认可,更是对我一直以来努力付出的肯定。同时,我还是检律经济犯罪优秀辩手、众成清泰律师专业精英、优秀合伙人,这些称号都代表了我在不同领域的专业成就。
在律师协会,我担任市律师协会维权委员会副主任、秘书长,这让我有机会为维护律师权益发声,为行业的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更令我自豪的是,我还被评为山东省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这是对我未来潜力的极大认可。
在职业生涯中,我不仅为聊城市人民政府、聊城市委政法委提供涉法涉诉法律服务,还担任了莘县县委、莘县人民政府的法律顾问。同时,我还是银行、临清市某金融公司等机构的法律顾问,这些经历都极大地丰富了我的法律实践经验。
回顾我经办的案件,其中不乏全国、省、市影响重大的代表案件。例如,“辱母杀人案”,我作为于欢的一审第一辩护人,全力为其辩护。该案后来被评为“2017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更在2018年2月1日入选“2017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并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审判范例。这一切,都让我深感自己为法治进步尽了一份力。
在“张某故意伤害案”中,我作为二审辩护人,成功为张某辩护,荣获山东省优秀案例二等奖,并最终获得无罪判决。每一次的成功辩护,都是对我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对我不断努力提升自我的鞭策。
此外,我还经办了许多其他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如正当防卫不起诉案白某辩护人(无罪);邹某等15人涉黑案中慕某的辩护人(成功辩护排除慕某参黑罪名);在山东高唐“杨屯命案”中作为刘某的辩护人,为其争取到缓刑;对张某故意伤害罪名建议并变更为故意杀人罪案,我作为任某的刑事附带民事代理人,全力维护其合法权益。这些案件的成功处理,都展现了我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
同时,我还处理过一些特殊类型的案件,如山东省公安厅督办的“2004-7-9故意杀人案(被漂白的身份)”,我作为黄某的辩护人,面对复杂的案情和舆论压力,毫不畏惧,成功为黄某辩护;在涉嫌强奸案中,我作为李某的辩护人,据理力争,最终使其不被批准逮捕;在涉组织领导传销案中,我作为云南牛某的辩护人,充分发挥我的专业优势,使其免予批捕;在涉嫌诈骗罪一案中,我作为江苏周某的辩护人,通过深入调查和精准辩护,使案件最终得以撤销。这些经历都充分展示了我作为律师的勇气和担当。
除了刑事案件,我在民事案件领域也有着不俗的成绩。例如,我成功撤销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认定案件,为当事人洗清了冤屈;在“快手”打赏金返还纠纷案中,我帮助当事人成功追回了损失;同时,我还参与了时风集团某轮胎公司对河北煤炭集团的千万债权执行案以及正泰集团三星公司的解散清算案,这些大案要案的处理都进一步提升了我的法律实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