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翠茹律师简介
我叫宫翠茹,从2003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经走过了整整20年的法律人生。如今,我担任着辽宁卓政(丹东)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同时,我还是丹东市人大代表、丹东市执法监督员、丹东市海关特约监督员,也位列丹东市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身兼多职,责任重大。此外,在行业内部,我担任着丹东市工商联监事委员会委员、辽宁省律师协会刑辩委员会委员等诸多职务,这些既是对我过往贡献的肯定,也是对我未来肩上重任的预示。
回顾我的职业生涯,荣誉接踵而至。我被评为辽宁省优秀律师、丹东市优秀律师,连续三年荣获振兴区优秀人大代表的称号。在丹东市律师演讲比赛中,我还曾斩获一等奖。这些荣誉不仅是对我专业技能的认可,更是对我一直以来坚持的正义与公平的最好回馈。
在我的带领下,我们律师事务所成为了丹东市首家实行一体化管理的律所。我深入研究国内外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模式,结合我们自身的特点和律师行业的发展趋势,开创了这一管理模式。从执业至今,我带领的律师团队已经成功代理了上千件诉讼案件,以及数十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非诉案件,这其中包括了专项法律服务和破产案件等。
同时,我还担任着四十余家法律顾问的角色,服务对象涵盖了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等政府机构,丹东海关、国资委、丹东市住建局等政府机关,还有丹东银行、招商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20余家国企私企。我的服务范围广泛,涉及行政、金融、教育、住建、劳动人事等各个领域。在每一个领域,我都以专业的技能和团队化的管理方式,为客户提供了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在诉讼领域,我带领的律师团队更是承办了多起具有重大影响的民事、刑事案件。例如,我们曾代理丹东银行申请仲裁丹东港集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涉案标的额高达48亿元;还有沈阳天北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诉辽宁盛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涉案标的额也达到了1.3亿元。这些案件的诉讼效果都非常显著,充分展现了我们的专业实力。
此外,我承办的邹某某违法发放贷款一案被收入“刑事法库”作为典型案例,而郑某诈骗无罪案更是成为了丹东刑辩的经典案例。这些成功案例不仅提升了我们律师事务所的知名度,也为我在法律界赢得了广泛的赞誉。
除了诉讼业务外,我还积极参与各项专项法律服务。例如,在保利三期爆炸事件中,我提供的专项法律服务得到了振兴区区委的高度认可。在宽甸政府石头纸项目中,我通过专业的法律服务解决了宽甸县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遗留的历史问题。此外,我还为辽宁机电学院及太平湾发电厂房照办理提供了专项法律服务,成功解决了顾问单位多年遗留的难题,赢得了客户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