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胜清律师简介
作为一名专职律师,我在贵州唐德律师事务所担任着重要的角色,同时也是贵阳市云岩区检察院的听证员,拥有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并且是贵州省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以及贵阳市南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兼职仲裁员。自2016年踏入法律服务行业以来,我始终坚守“专业、优质、规范、审慎”的原则,致力于为每一位委托人提供最坚实的法律支持。
作为女性汉族律师,同时也是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我深知法律的力量在于它的公正与无私。因此,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我不断锤炼自己的法律思维,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特别是在刑事案件、债权债务、人身损害、交通事故等领域,我凭借全面独到的观点和严谨的法律逻辑,成功为众多委托人解决了棘手的问题。
在刑事案件方面,我亲自办理了一系列复杂且影响深远的案件。例如,朱某武故意伤害罪一案,经过我深入细致的辩护,最终公安机关撤销了案件,为当事人洗清了冤屈。在控告杨某涉嫌诈骗一案中,我成功推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维护了法律的尊严。还有贵州铁路某某有限责任公司被跨省涉诈骗罪立案监督一案,经过我的不懈努力,案件最终被撤销,为公司挽回了声誉和损失。特别是在魏某某等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中,我作为辩护律师,从最初的“老三”建议量刑十多年,到最终辩护到“第六”,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二个月,这一成果不仅体现了我的专业素养,更彰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在民事案件领域,我也取得了不少令人瞩目的成绩。代理原告黎某诉陈某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时,面对黎某缺乏转款流水的困境,我通过精心准备和细致分析,最终为黎某争取到了最大限度的合法权益。在杜某诉杨某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中,我作为被告杨某某的代理律师,通过我的努力,不仅使杨某某的赔偿金额减少到不到一半,还成功驳回了原告要求赔礼道歉的诉求。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我代理的原告姚某某诉李某某、阳光某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案,经过我据理力争,原告最终胜诉并获得高额赔偿。此外,在周某华提供劳务受伤案件中,面对老板逃避责任的情况,我通过深入调查取证,最终为周某华争取到了应得的赔偿。
在刑事案件辩护中,我还成功为潘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进行了辩护,通过精心策划和有力辩护,最终使潘某某获得了最轻的刑期,有期徒刑两年。在毕某强诉朱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我作为被告朱某某的代理律师,通过我的努力,为朱某某争取到了较大的财产利益。
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方面,我代理的原告冯某某诉贵阳某某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一案,经过我的不懈努力,最终为冯某某维护了合法权益,赢得了胜诉。在合同纠纷案件中,我还代理了原告张某诉被告河南某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一案,通过我的专业辩护,最终使被告败诉,为原告挽回了经济损失。
回顾这些年的执业经历,我深感法律工作的重要性和挑战性。每一次为委托人争取到合法权益,都是对我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对我法律信仰的坚守。未来,我将继续秉承“专业、优质、规范、审慎”的理念,为每一位委托人提供更加全面、专业的法律服务,用实际行动践行一名律师的责任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