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琪律师简介
我是杨琪律师,自2006年从甘肃政法学院经济法专业毕业以后,就正式踏入了法律这个行业,并取得了司法资格。多年的法律服务工作,让我深深感受到了法律的庄严与威力,也亲身体验了为当事人争取权益的艰辛与甘甜。
我很荣幸地被评为甘肃省优秀青年律师,并担任甘肃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这些年的律师生涯中,我累计办理了诉讼、非诉案件900余件,其中百分之八十都是刑事案件。每一次的成功办理,都是对我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对我职业道德的考验。
曾记得,我成功办理过徐某的诈骗罪案。那起案件的涉案金额高达800万元,但在我的努力下,检察院最终决定不予起诉。还有王某的诈骗罪案,涉案金额260万元,同样也在我的辩护下,检察院选择了不予起诉。这些案件的成功,不仅体现了我的专业素养,更是对法律公正的最好诠释。
在郑某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件中,我在检察院阶段就成功为其办理了取保候审。还有梅某,他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被控罪,但我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及时提交了法律意见书,并成功为其办理了取保候审。杨某开设赌场罪案也是如此,我的及时介入和精准辩护,让他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就获得了取保候审的机会。
在杨某诈骗罪案中,涉案金额虽然只有8万元,但每一分钱都关乎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在我的全力辩护下,法院最终判决缓刑,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权益。蔡某某的诈骗罪案,涉案金额11万元,法院在综合考量后,判决了有期徒刑3年,这也是一个相对公正的结果。
吴某的案件比较特殊,他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被我成功变更了罪名,将原本的贩卖毒品罪变更为非法持有毒品罪。这其中的艰辛与曲折,只有我自己能深切体会。还有倪某,他因贩卖毒品罪被控,涉案毒品重达260克。经过我的不懈努力,法院最终判刑14年,虽然刑期依然漫长,但已是我能为其争取到的最好结果。
周某的案件更是复杂,他涉嫌虚假出资罪、合同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案金额高达四千三百万。一审判决无期徒刑,这无疑是对当事人及其家属的沉重打击。但在二审中,我毅然为其进行辩护。最终,甘肃省高院改判有期徒刑十四年,虽然刑期依然不短,但已是对当事人权益的极大维护。
在多年的法律工作经验中,我养成了认真细致、思维缜密的职业素养。每一个案件,我都会尽心尽力去对待,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同时,我也始终坚守着高标准的法律职业道德,以尽职的服务及对法律的信仰,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这是我作为律师的初心,也是我一直以来的追求。
回首过去,我感慨万分。每一次的成功辩护,都是对我专业能力的肯定;每一次为当事人争取到权益,都是对我职业道德的升华。未来,我将继续秉承这份初心与追求,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让法律的阳光普照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