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泽源律师简介
我,喻律师,毕业于专业的法学院校,如今已荣获三级律师职称。自入行以来,我始终保持着诚恳的为人和认真的工作态度,不断在法学领域深耕,积累了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在我的职业生涯中,我接触并成功辩护了众多刑事案件,其中不乏疑难复杂的案例。
我始终坚守初心,立志要做人民的律师,做有水平、有理想、有抱负、有担当、有朝气的法律人。我为自己定下了“人品、业务水平、认真负责”的基本准则,这不仅是我对工作的要求,更是我对自己的期许。我深知,作为律师,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坚守职业道德、秉持谦和忠诚的态度,才是职业发展的根本。同时,我也以“仁爱之心、怜悯心、救世之心”作为做人的基石,时刻提醒自己,无论在工作还是生活中,都要精益求精,尽力而为。
我的努力和专业得到了广泛的认可。执业以来,我收获了来自当事人、同行、领导和各界社会阶层的一致好评。所办理的案件,也都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让我回忆几个印象深刻的案例吧。
曾有一次,我接手了一个伪造公司印章案。在深入研究后,我认为该案并不符合构罪要件。于是,在审查批捕阶段,我果断提交了不构成犯罪暨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书。最终,检察院作出了不予批捕的决定,并对嫌疑人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此后,公安局也作出了撤案处理。
在另一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中,我短期内6次往返深圳,对案件的构成要件进行了大量的分析和论述。在审查起诉阶段,我提交了不予起诉的法律意见书。经过努力,我成功地为嫌疑人取得了取保候审的结果。最终,检察院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还有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我前后会见了23次之多。我从多个角度深入剖析证据,充分发表了质证意见。最终,判决结果比公诉量刑意见减少了整整5年。
在一个故意伤害案中,我一审判决后介入。面对一审判决构成的寻衅滋事罪,我在二审中成功变更了犯罪罪名和定性。改判后,刑期减少了50%,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极大的权益。
此外,我还处理过一起诈骗案。该案被告人有两次犯罪前科,原本根据犯罪数额,刑期应当在4年以上有期徒刑。然而,在审查起诉阶段,我提交了不予起诉法律意见书和公报案例,对行为定性进行了充分阐述。最终,检察院降低了犯罪数额,并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法院判决仅为1年6个月,这一结果让当事人及家属感到非常满意。
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我一审开庭审理后介入。通过提交辩护意见,并对自首构成要件进行充分论述,我成功地说服了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构成自首情节,量刑从五年以上降至三年三个月。
在容留卖淫案中,被告人原本以组织卖淫罪被拘留,后以容留卖淫罪被批捕。公诉犯罪数额高达70余万。然而,在审理阶段,我对审计报告的合法性进行了充分阐述,并成功重新鉴定了数额,降至15余万元。最终,法院判决的犯罪数额仅为9万余元。
在忙碌的工作之余,我始终坚持法学理论的研究和学习。近年来,我针对校园霸凌、低龄犯罪现象,撰写了《恶意补足年龄规则引入必要性研究》,呼吁适时引入恶意补足年龄规则,以遏制犯罪低龄化趋势。该论文于2020年8月发表,并在2021年3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得到了体现。此外,我还根据帮信罪的高发率现象,撰写了《帮信罪中衔接使用行刑规制措施的实证研究》,该论文于2023年3月发表。目前,我正在针对认罪认罚制度中的辩护问题,撰写《认罪认罚案件中律师有效辩护面临的若干实务问题》,并预计在2024年上旬刊登。同时,我还在起草《在审判实务中注重掩饰隐瞒罪与帮信罪区别的必要性研究》,旨在解决两罪在司法实务中的争议焦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