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丽律师简介
我是西北政法大学的毕业生,还攻读了法学硕士研究生,可以说法学理论功底是相当深厚的。在法学的世界里,我驰骋于法律的海洋,不断锤炼自己的法律思维,让它变得清晰而敏捷。每一次深入探讨案例,每一次细致研究法律条文,都为我日后的法律实践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我曾在法院工作过一段时间,那段经历让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法官的思维角度。站在法官的立场上,我学会了如何更加客观地审视案件,如何更加公正地做出裁决。这种经历不仅锻炼了我的法律实践能力,也提升了我的法律职业素养。
如今,我已经从事法律行业整整11年了。在这11年里,我积累了丰富的法律经验,亲手办理了许多刑事案件。每一起案件都充满了挑战,但每一次成功都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正义的力量。
在我亲办的刑事案件中,有几起至今仍让我记忆犹新。其中一起是兰某某等人制造、贩卖毒品案件。当时,起诉书上认定的甲卡西酮数量达到了数吨之多。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我毫不畏惧,成功打掉了甲卡西酮数吨的指控。最终,兰某被判处死缓,成功保住了性命。
另一起令我印象深刻的案件是尾莫某贩卖毒品案。在庭审过程中,我当庭打掉了冰毒数量75克的指控,真是惊心动魄啊。每一次在庭上为我的当事人辩护,我都竭尽全力,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为的就是还他们一个公道。
除了毒品案件,我还办理了不少涉黑刑事案件。在李某某、刘某某等人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罪案中,我担任了刘某某的辩护人。通过与其他律师的共同努力,我们成功拿掉了刘某某的强迫交易罪名,真是大快人心。
在赵某等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案件中,我作为赵某的辩护人,提出起诉书中认定的4起犯罪事实具有关联性,应属于连续犯。最终,法院采纳了我的意见,将这4起犯罪事实按照1起计算,罪名也认定为一个罪名,整体上拿掉了敲诈勒索罪。这种胜利不仅体现了我的专业素养,更是对法律公正的最好诠释。
还有一起杨某、陈某某等人开设赌场罪案件,也让我记忆犹新。当时,陈某某已经被实际关押了8个多月。在我的辩护意见中,我提出了量刑意见为一年有期徒刑。最终,法院采纳了我的意见,判处陈某某一年有期徒刑。而且,非法所得从起诉书上的3万多最后认定为2千,成功推翻了全案以推定的方法计算违法所得数额的计算方式。
当然,我也处理过一些不涉黑不涉恶的刑事案件。其中就有一起实质无罪案件:刘某某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一案。在开庭时已关押8个月的情况下,最终判处了8个月,实报实销。另外,王某某原本被公诉为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了有期徒刑10年。但在二审中,我们成功改判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在二审开庭时已关押1年2个月的情况下,最终改判为有期徒刑1年3个月。
每一起案件的成功处理,都凝聚了我的心血和智慧。在未来的法律道路上,我将继续秉承正义、公平、专业的原则,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捍卫法律的尊严和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