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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商标律师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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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商标律师函

尊敬的XX公司(或个人):

侵权商标律师函

我们受XX商标权人(以下简称“委托人”)的委托,就您(或贵公司)涉嫌侵犯委托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一事,特此致函。

一、基本事实

委托人系第XXXX号注册商标的合法持有人,该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为第XX类,包括但不限于XX、XX等,且该商标处于有效保护期内。委托人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品牌的培育与维护,其注册商标在国内乃至国际市场均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近期,我们发现您(或贵公司)在未经委托人授权或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其生产、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上使用了与委托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该行为已严重侵犯了委托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具体侵权表现包括但不限于:在XX产品上标注相似商标、在官方网站及社交媒体平台宣传中使用混淆性标识、以及通过其他渠道进行误导性宣传等。

二、法律依据及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基于上述规定,您(或贵公司)的行为已构成对委托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如不及时停止侵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您(或贵公司)将可能面临包括但不限于: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消除影响、公开道歉以及承担委托人因维权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调查取证费、诉讼费等)的法律责任。此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可能对您(或贵公司)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

三、处理建议

为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及经济损失,我们建议:

1. 立即停止所有侵犯委托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删除或修改所有侵权标识及宣传内容。

2. 对已生产或销售的侵权产品进行全面清查,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再次发生侵权行为。

3. 在收到本函之日起XX日内,向委托人书面说明侵权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侵权产品的数量、销售范围、获利情况等,并提出具体的赔偿方案。

4. 如双方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可签署和解协议;否则,委托人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您(或贵公司)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联系方式

为便于双方沟通,请于收到本函后三日内,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联系人:[律师姓名]

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地址:[律师事务所地址]

同时,我们也建议您(或贵公司)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便更全面地了解本次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及应对措施。

最后,我们希望您能充分认识到侵权行为的严重性,并尽快采取行动纠正,以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品牌形象。

此致

敬礼!

[律师事务所名称]

[日期]

注:本函仅为初步沟通之用,不代表本所对任何法律问题的最终意见。在未获得本所书面授权的情况下,请勿将本函内容向第三方披露或用于其他任何目的。如有需要,请直接联系本所律师获取正式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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