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不正当竞争律师函
律台原创关键词:商标不正当竞争律师函
商标不正当竞争律师函
致:[收件方公司名称]
主题:关于贵司涉嫌商标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警告及要求立即停止侵权
尊敬的[收件方公司名称]:
我们受[委托方公司名称](以下简称“我司”)委托,就贵司近期在市场推广、产品销售等商业活动中涉嫌侵犯我司注册商标专用权及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行为,特此致函。
一、基本事实
据我司调查及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取证显示,贵司在未获得合法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在我司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上,使用与我司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进行宣传、销售。具体而言,贵司在官方网站、社交媒体平台、线下门店及宣传物料中,显著位置使用了与我司注册商标高度相似的标志,足以误导消费者认为贵司商品或服务来源于我司或与我司存在特定联系,严重损害了我司的商业信誉和品牌形象。
此外,贵司还通过虚假宣传、贬低我司产品质量等手段,企图转移消费者对我司品牌的忠诚度,进一步加剧了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我司造成了难以估量的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害。
二、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贵司上述行为已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依法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或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六条、第八条等条款明确禁止经营者实施混淆行为,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以及通过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正式要求
鉴于上述情况,我司郑重要求贵司:
1.立即停止所有侵犯我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停止使用与我司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撤下所有侵权宣传资料,删除线上平台所有侵权信息。
2.公开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贵司应在相同或更大范围内发布声明,澄清与我司的关系,消除因贵司侵权行为给我司造成的不良影响。
3.赔偿损失。贵司应就因侵权行为给我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商誉损害进行合理赔偿,具体数额待双方进一步协商或经司法程序确定。
4.承诺不再发生类似侵权行为,并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确保今后不再侵犯我司及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四、后续行动预告
如贵司未能在收到本律师函之日起[具体天数,如7日内]内采取有效措施纠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司将不得不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内的法律手段,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届时,贵司除需承担上述法律责任外,还将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及更高的经济负担。
我们诚挚希望贵司能够正视此次事件,采取积极行动,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共同营造一个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敬请贵司审慎考虑,并于收到本函后及时回复,表明贵司的态度及拟采取的措施。
此致
敬礼!
[律师事务所名称] [律师姓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日期]
注:本律师函仅供法律沟通之用,不构成任何法律程序中的证据或文件,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用于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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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仅为示例,具体法律函件应由具有执业资格的律师根据实际情况撰写,并在发送前进行必要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