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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商标律师函

律台原创关键词:福田商标律师函

福田商标律师函

尊敬的相关方:

我们代表福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田公司”),就近期发现的涉及我司注册商标权益的侵权行为,特此致函。福田公司作为国内知名的汽车制造商,其品牌及商标“福田”已在国内外享有极高的知名度和商誉,是我司重要的无形资产。我司对“福田”及相关系列商标享有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并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保护。

近期,我司通过市场监测及消费者反馈,发现贵方(或贵方关联企业、个人)在未经福田公司授权或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福田”商标或与之近似的标识进行产品宣传、销售或服务活动。此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福田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误导了消费者,更对我司的品牌形象和市场秩序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正式向贵方发出以下要求:

一、立即停止一切侵犯福田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停止使用“福田”商标或与之近似的标识进行产品宣传、销售或服务活动,销毁所有含有侵权标识的产品、包装、宣传材料等。

二、贵方应在收到本函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我司提交书面保证,承诺不再发生任何侵犯福田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说明已采取的整改措施及后续防止侵权的方案。

三、贵方需对因其侵权行为给福田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商誉损害进行赔偿。具体赔偿事宜,我司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四、为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我们建议贵方在收到本函后,主动与我司法务部门联系,以便双方就相关事宜进行友好协商。

请注意,本函仅为正式提醒及要求,并不构成福田公司对贵方行为的最终法律评价。若贵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积极响应并采取有效措施,我司将不得不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向相关行政机关举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内的法律手段,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此,我们也提醒贵方,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诸如律台等网络平台,同样承担着审核并防止侵权内容发布的责任。若贵方通过网络平台实施侵权行为,我司亦将依法向相关网络平台及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们希望贵方能充分认识到侵权行为的严重性,及时纠正错误,共同维护一个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此致

敬礼!

福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法务部 [日期]

注:本函件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事务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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