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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花酒商标侵权律师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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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花酒商标侵权律师函

尊敬的收函方:

我们受XX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的委托,就贵方涉嫌侵犯委托人“荷花”注册商标专用权一事,特致此函。

一、基本事实

委托人系“荷花”注册商标的合法持有人,该商标已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商品包括酒等,且在业界享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近期,我们发现贵方在市场上销售、宣传的酒类产品上擅自使用了与委托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该行为已构成对委托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严重侵犯。

二、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贵方的行为显然符合上述法条规定的情形,已构成商标侵权。

三、法律后果

鉴于贵方的侵权行为,委托人依法有权要求贵方立即停止一切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停止销售、宣传侵权产品,销毁所有侵权标识及包装材料,并赔偿因侵权行为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如贵方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纠正侵权行为,委托人将不得不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举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届时,贵方除需承担上述法律责任外,还将面临行政处罚、商誉损失以及更高的赔偿金额等不利后果。

四、和解建议

为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损失,我们建议贵方在收到本律师函之日起立即停止所有侵权行为,并与我们联系,就赔偿事宜进行友好协商,以期达成和解。我们相信,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能够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也维护良好的商业合作关系。

五、联系方式

请贵方在收到本律师函后三日内,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律师姓名]

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地址:[律师事务所地址]

请贵方予以足够重视,尽快回复并采取积极行动。我们期待贵方的积极回应,并希望此事能够得到妥善解决。

此致

敬礼!

[律师事务所名称]

[日期]

注:本律师函仅为正式法律文件,不代表本所或委托人对任何事实或法律问题的最终立场或意见。在未获得本所明确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本律师函的内容进行复制、传播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使用。如需进一步了解详情或寻求法律帮助,请访问律台等权威法律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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